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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创新 浙江先行践试
编辑:上海天天搬场运输有限公司时间:2016-04-05 09:43
9月24日下午两点,由省银监局举办的“浙江省小微企业金融还款与担保创新现场推进会”在上虞举行。会议召集了省内众多银行机构,围绕当前对小微企业的金融创新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和探讨。省银监局局长韩沂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小微企业融资本身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担保难、贷款难、还款难以及金融服务配套等问题环环相扣。浙江作为小微企业数量占比超九成的民营经济大省,做好小微企业融资工作对于促进浙江银行业及浙江社会经济发展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本次会议着力于通过银行体系金融创新破解小微企业融资困境,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此次推进会的重点也是亮点,即在于省内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还款方式及担保方式的创新。今年4月,在省银监局主持开展银行还款方式创新和信用贷款试点、出台《浙江省银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的推动下,包括华夏银行绍兴分行、绍兴银行及工行衢州分行等在内的一大批省内金融机构先行试点,创新方式包括年审制还款方式、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
小微企业融资“难”在何处?
省银监局工作人员对浙商网记者表示,一方面,小微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银企信息不对称造成银行对小微企业进行全面客观的信用等级评估难度很大,银行在自身管控体系约束下难以为小微企业提供放贷;另一方面,依赖于抵押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实际上缺乏传统的可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这使得其在贷款过程中获得银行授信的难度增加。
因此,在固有机制、体制限制及信息共享难、担保体系不健全、银行管理滞后等因素的共同影响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面临诸多难题,尤其是贷款方式和还款方式方面,银行信贷管理瓶颈非常突出。
除此之外,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及资金流转与贷款期限不匹配的矛盾也日益尖锐。相比大中企业,小微企业的资产投资和资金归集往往呈现急和快的特点,计划性和预见性相对较弱。因而小微企业贷款大多以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为主,且贷款到期后常常需要续贷。
但由于小微企业自身积累少,内源性融资能力较弱,加之贷款到期时间与企业资金归集时间往往并不一致,客观上促使小微企业需要通过正常现金归流以外的渠道进行“转贷”,不仅增加小微企业流动性压力,提高企业财务成本,也为高利贷滋生创造了空间,并间接加大银行信贷风险。
“两创新”突破“两瓶颈”
针对上述问题,省银监局今年以来指导银行机构按照先行先试和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打破固有的信贷理念,积极开展还款方式创新探索和试点,并安排试点银行在本次推进会现场介绍本行试点情况及推广经验。
华夏银行绍兴分行行长李华在会上表示,华夏银行目前推出的还款创新方式主要为小微企业“年审制”贷款业务。具体而言,即在企业贷款到期前,银行提前开展授信审查、审批,符合银行年审条件的客户无需归还原贷款、无需签订新合同即可自动延长贷款期限。据李行长介绍,截止8月底,华夏银行已发放年审制贷款126户,放款金额达4.06亿元。
但年审制业务创新带来一个挑战,即需要银行突破原来合同文本的法律障碍和原有的业务系统制约。绍兴银行行长助理吴维杠表示,绍兴银行已设计了专用合同文本,对所涉及的还款期限等做动态调整。
在绍兴银行的“年审工厂”中,年审的目的主要是判断企业是否具备还款和续借的无缝对接资质。借款企业只要通过银行年审和到期风险复查,就可以不筹措资金归还到期贷款,不重新办理续贷手续而实现带宽期限的自动延长。
除了年审制外,其他还款方式如“三年贷”、“还款续贷宝”、“先贷后还”等一批特色鲜明的小微企业信贷模式和产品也纷纷涌现。
推进会的另一重点在于担保方式创新的交流和推广。针对小微企业抵押物缺乏这一难题,各地银行机构积极探索,根据企业资金归集特点、挖掘外部信用信息并结合地方特点推出了“抵转信”、“百货商场供应商融资”、“银税通”等多种信用贷款产品。截止8月末,全省(不包含宁波)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已超过500亿元。
金融服务创新将不断推进
银行产品与服务的创新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但实际上,风险防范对于服务于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却是一个现实性的问题。银监局衢州分局局长毛长才在会上作报告时就表示,创新举措推进的一个难点在于银行“不敢做”,具体表现在推进力度慢和“走歪”。
毛局长认为,由于缺少抵押物,最需要信用贷款的企业正是初创型企业、小微企业。但出于自身风险管控考虑,银行往往选择为大中型企业“锦上添花”,而非对小微企业“雪中送炭”。他表示,防范风险的措施很多,不仅仅体现在担保抵押上。如果能对企业进行充分了解,金融机构一定能找到更多的方法应对这一问题。
上述银监局工作人员也对记者表示,信用贷款是一方面;而丰富抵押品,如不局限于厂房等固定资产,将范围扩大至商标权、专利权等其他资产,或许也能作为小微企业融资创新破题的有力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