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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搬场员工违反保密义务会怎么样?
编辑:上海天天搬场运输有限公司时间:2012-09-16 11:02
上海天天搬场公司拥有着先进的管理操作系统,那么公司也有相应的保密文件,那么如果天天搬场公司的员工泄露了保密文件的内容,那么这个员工会受到怎样的法律责任呢?搬家合同法第43条规定:“公司员工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漏或者不正当地使用。泄漏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一规定表明,缔约公司员工有保守合同秘密的义务,违反合同保密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公司员工在订立保密合同的过程中,可能会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对于商业秘密无须公司员工提出保密的要求,对方应当保守秘密。
所谓泄漏是指一方因其故意或者过失使其知悉的他方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为第三人所知晓。所谓不正当使用是指公司员工因非订立保密合同或者履行合同而使用该商业秘密。
对于商业秘密以外的其他技术秘密或者经营信息,一方要求对方保守秘密的,对方因此产生保密义务,但公司员工保密的要求一般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作出。泄漏或者不正当使用该商业秘密给他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